為保障客戶,我們已加強措施處理即時匯入付款。如使用滙豐戶口號碼收款,請向付款人提供您於銀行紀錄登記的姓名。如果對方透過您的戶口號碼向您轉賬,而受款人名字與您在本行登記的戶口名字有別,此次轉賬指示或將不獲接納。
為保障客戶,我們已加強措施處理即時匯入付款。如使用滙豐戶口號碼收款,請向付款人提供您於銀行紀錄登記的姓名。如果對方透過您的戶口號碼向您轉賬,而受款人名字與您在本行登記的戶口名字有別,此次轉賬指示或將不獲接納。
由2023年1月1日起,本行將不再發行即期匯票。請考慮使用電匯匯款至海外國家或地區。
歡迎瀏覽 https://www.business.hsbc.com.hk/zh-hk/products/telegraphic-transfer 了解電匯匯款詳情。
由於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早前逝世,以下有關政府已宣佈下列日子為當地的銀行假期:
避免延誤,滙豐建議客戶預先在上述假期前處理相關英鎊/百慕達元/ 澳元/紐西蘭元的付款。
由2022年9月1日起,所有在指定滙豐銀行分行領取的商業支票簿,均需由戶口授權簽字人親臨領取。
於申領商業支票簿時,我們建議你選擇以郵遞形式收取,你亦可使用我們的電子支付服務以取代實體支票付款。
由即日起,本行將不再處理透過分行以常行指示申請表申請本票的新指示。
你仍可以透過分行或滙豐財資網以非常行指示的本票申請,或使用其他電子渠道滙款至本地收款人。
由2022年3月1日起,本行將不再發行在阿聯酋,科威特兌付的即期匯票。
請考慮使用電匯匯款至以上國家或地區。
請注意:2021年12月31日的跨境人民幣轉賬(到/經中國內地)截止時間將提前為香港時間16:45。我們建議你儘早於截止時間前辦理有關跨境人民幣轉賬。
由2021年10月1日起,本行將不再發行在澳洲,新加坡,澳門兌付的即期匯票。本行亦將由2021年9月6日起停止發行在斐濟兌付的即期匯票,而已發出的斐濟元即期匯票,持有人需於2021年9月17日或以前存入。
請考慮使用電匯匯款至以上國家或地區。
請注意:2020年12月31日的跨境人民幣轉賬(到/經中國內地)截止時間將提前為香港時間16:00。我們建議你儘早於截止時間前辦理有關跨境人民幣轉賬。
隨著不時進行的業務檢討,由2020年9月1日起,本行將不再發行在英國及法國兌付的即期匯票。
請另行使用電匯處理匯款至英國或法國。
隨著不時進行的業務檢討,由2020年 1月 1 日起,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將不再提供在其他國家/地區兌付的非當地貨幣即期匯票服務。
請另行使用電匯處理非當地貨幣匯款至相關的國家/地區。
隨著不時進行的業務檢視,由2019年10月1日起,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將不再發行在德國兌付之任何貨幣的即期匯票。
請另行使用電匯處理匯款。
由2019年9月16日起,以尼日利亞奈拉為匯款貨幣至尼日利亞的電匯服務將會被終止。以其他貨幣電匯匯款至尼日利亞則不受影響。
滙豐一直致力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本行已于2019年6月更新電匯/跨行轉賬(「付款」)表格。
本行將由2019年9月1日起不再接受以舊版本的電匯/跨行轉賬(「付款」)「智能表格」提交指示,否则将會被拒絕。
您可於本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最新的「智能表格」或者選擇以下渠道提交付款指示
有用連結:
本行將由2019年8月1日起停止於分行提供沙地阿拉伯利雅(SAR),文萊元(BND)及巴林第納爾(BHD)的現鈔兌換服務,包括貨幣的買入和賣出。
請注意:2018年12月31日跨境人民幣轉賬金額超過人民幣3,000,000元之交易的截止時間將提前為香港時間15:00。請於截止時間前辦理有關交易。
滙豐正推出全新的銀行服務,以配合業界在香港開展「轉數快」支援港幣及人民幣即時資金轉賬給本地個人客戶及商業客戶。為此,由2018年9月18日起,以下收費將適用於「轉數快」。請按此 (PDF, 231KB)以獲得詳情。
由二零一六年二月起,滙豐將會統一美元電匯匯款途徑,屆時海外銀行所收之服務費可能有所更改。請按此以獲得詳情。
滙豐一直致力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透過傳真或電郵作付款指示、或以手寫付款指示申請書、手寫「智能表格」或以其他非指定表格作付款指示,均可能會為您帶來風險、引致處理延誤/錯誤及影響客戶體驗。其他付款服務渠道如網上理財及「智能表格」,可為您提供更快捷及安全的服務。
本行已更新電匯/跨行轉賬(「付款」)服務政策,不再接受商業客戶以上述方式提交的付款指示。
您可選擇以下渠道提交付款指示:
有用連結:
由2017年11月13日起,以新台幣為匯款貨幣至台灣的電匯服務將會被終止。請以其他貨幣安排電匯匯款至台灣。詳情請參閱修改通知 (PDF, 151KB,)。
經過例行業務檢討後,由2014年5月26日起,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將停止經傳真發出匯款或轉賬通知予客戶,是本行一直致力加強保安及風險管理的措施之一。如收到客戶要求發出匯款或轉賬通知,而在本行同意提供該服務的情況下,有關通知將會經本行認可的安全電子郵件(強制TLS or SecureMail)發送至客戶於本行登記的電郵。
有關發出匯款或轉賬通知或有關建立本行認可的安全電子郵件的安排,請聯絡閣下的客戶經理或工商金融服務熱線2748 8288查詢詳情。
因應中國人民銀行最新指引,所有客戶以人民幣匯出匯款時必須註明有關匯款目的。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 將跟據以下列表所示的安排,經各提交匯出匯款指示的渠道,於2014年3月份將分階段要求非個人戶客戶提供有關人民幣匯出匯款之匯款目的:
提交匯出匯款指示的渠道 | 生效日期 |
---|---|
透過網上滙豐財資網 | 2014年3月16日 |
滙豐電匯智能表格及 滙豐商務「網上理財」 | 2014年3月30日 |
透過滙豐財資網和滙豐主機直聯上載檔案 | 2014年4月27日 |
客戶如有預設人民幣匯出匯款的常行指示,請盡快更新有關常行指示以註明有關匯款目的。
如有關人民幣匯出匯款並未有提供匯款目的,本行有權毋須給予通知而不處理該匯款。另外,由於中國内地合規檢查而引致匯出匯款不成功處理或延誤,本行恕不負責。 如閣下欲了解更多,請聯絡我們。
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刊發
基於保安理由,由2013 年 3 月11 日起,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滙豐」) 將不會接受及處理滙豐客戶透過本行之寄存辦理箱寄存有關匯出電匯、跨行轉賬、戶口轉賬、本票及/或即期匯票的支付指示。所有客戶須前往櫃檯遞交該等支付指示。